微信支付回应商标侵权事件:商标已被撤销 请合作商家放心使用

11月2日消息,针对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宝通公司”)起诉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“微信支付”商标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一事,微信支付团队于今日作出回应:此案原告提到的微信商标,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,请所有合作商家放心使用。微信支付团队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。

据悉,在日前,银宝通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“微信”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,销毁在其营业场所摆放的“微信”宣传广告,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约计50万元。

原告银宝通公司诉称,早在2011年5月,公司就开始在金融服务等领域使用带有“微信”标识的服务商标。2011年7月20日,银宝通公司就其所使用的“微信”金融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了“微信”商标。

银宝通公司称,他们与中欣安泰从来没有将“微信”注册商标以任何形式许可给原告之外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去使用,而被告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服务标的,即金融支付、组织收款、电子转账等服务品目上,使用与“微信”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金融服务标的,已经构成侵权。

以下是微信支付团队回应全文:

关于所谓“微信支付”商标侵权事件的正式回应

我们从有关渠道了解到,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“微信支付”商标涉嫌构成商标侵权。

对于此事,微信支付团队表示高度关注,具体声明如下:

1、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,深受商家和广大用户的喜爱。我们密切关注事件进展;

2、经查询,此案原告提到的微信商标,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;

3、微信支付以保障合作伙伴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己任,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,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,亦请所有合作商家放心使用。

微信支付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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